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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斌:中国产业集群向“一带一路”沿线地区转移的机遇与挑战

发布日期:2017-06-13     点击:

一、产业集群转移的内涵

产业集群是指在特定区域内,具有竞争与合作关系的企业组成的群体,具有“经济活动的地理集中性”和“知识的溢出效应”两个显著特征。一般而言,产业集群更容易出现在市场经济发达、市场机制健全的地方。沿海地区由于具有良好的区位条件、经济基础和资源禀赋,这些地区的经济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率先得到发展,专业镇、专业村不断涌现,块状经济十分活跃,形成各种产业集群。中国产业集群主要分布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浙东南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环渤海湾地区、闽南地区,但近些年中西部一些地区也出现了产业集群化的趋势,比如湖北武汉光电产业集群、湖南浏阳花炮产业集群等。

产业转移是指由于资源供给、市场需求或竞争优势发变化,产业在空间上倾向于从一个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地区的现象。产业集群转移是产业转移的一种新的发展趋势,是集群产业因各种利益的需要由一地区整体迁往适合产业发展的另一区域的空间转移。产业集群转移在微观层面上还是体现在企业转移,但又不同于单个企业进行的转移,而是集群内的所有企业一同迁移到同一产业承接地。

产业集群转移的动因主要是在两种力量的相互作用下完成的,即产业迁出地的离心力和产业承接地的向心力。产业迁出地的离心力主要包括人口拥挤过度、工业污染严重、地价攀升过高、劳动力成本过高、信息技术发展、市场发展局限、技术中断、非贸易品价格上升等因素;产业承接地的向心力主要包括规模经济、范围经济、离原料产地近、劳动力成本低廉、信息资源共享、地价优势、文化相似、制度完善等因素。当离心力大于向心力,表现为“集群不经济”状态,许多集群企业会选择转移到更有集群效应的区域,获得新的区域集群优势。

产业集群转移的类型有两种,一是复制性转移,二是选择性转移。复制性转移是指原本在地理上集中、关系密切的企业群体,整体搬迁到另一地区,企业的网络关系保持不变;选择性转移是指价值链上低附加值的生产环节转移,新集群在异地兴起,高附加值的生产环节留在原地。复制性的产业集群转移是“一锅端”式完全转移,会造成原有集群萎缩,甚至消亡;选择性的产业集群转移更多是低附加值环节集体转移到新区域,而高附加值环节在原区域沉淀与保留,完成向价值链高端的升级。

中国产业集群转移的路径延续着从东部沿海地区向中部地区进行产业集群转移,接着从中部地区向西部地区转移,再从西部地区向东南亚地区转移的路径。中国产业集群转移的路径与“一带一路”贸易的路径极为相似,有异曲同工之妙。

二、中国产业集群向沿线地区转移的机遇

1、“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市场规模庞大

“一带一路”的战略规划是使其成为世界上跨度最长的经济大走廊,发源于中国,贯通中亚、东南亚、南亚、西亚乃至欧洲部分区域。覆盖约44亿人口,约占全球63%的总人口;经济总量约21万亿美元,约占全球29%。从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可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市场规模庞大,能形成规模效应,足以承接中国产业集群的转移需求。

2、“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的自由经济区发展逐渐成熟

在中国和其他国家开发区和园区建设成功经验的启发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纷纷建立各种形式的自由经济区,实施特殊经济政策,提供优惠产业政策,吸引外商投资,促进本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截止2013年底,俄罗斯共批准设立经济特区28个,其中工业生产型经济特区6个,技术推广型经济特区5个,旅游休闲型经济特区14个,港口型经济特区3个。2002年蒙古政府通过了《蒙古关于建立自由贸易区法》并设立了四大自由经济区,即阿拉坦布拉格自由贸易区、扎门乌德自由经济区、赛音山达重工业园区和查干诺尔自由贸易区。白俄罗斯自1996年以来,先后设立了六个自由经济区,即布列斯特自由经济区、明斯克自由经济区、戈梅利自由经济区、维捷布斯克自由经济区、莫吉廖夫自由经济区和格罗德诺自由经济区,并于2012年8月成立了“中白工业园”。其他沿线国家也大力发展经济特征,比如哈萨克斯坦自2011年共发展了10个经济特区;乌兹别克斯坦重点发展纳沃伊自由工业经济区、安格连工业特区和吉扎克工业特区;吉尔吉斯斯坦设立比什凯克自由经济区、纳伦自由经济区、卡拉科尔自由经济区和玛伊玛克自由经济区等经济特区;印度自2000年之后,陆续设立经济特区,其中国家级经济特区有7个;巴基斯坦近年来重点发展八大工业园区和四大信息技术园区;缅甸政府自2011年开始陆续设立不同形式的经济特区,其中重点发展的经济特区有三个,即土瓦经济特区、迪洛瓦经济特区和皎漂经济特区;孟加拉国设立了八个出口加工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通过设立各种形式的自由经济区,提供丰厚的优惠政策,吸引外企入驻,特别欢迎中国企业参与投资。这些成熟的自由经济区和诱人的优惠政策,是促使中国产业集群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转移的主要动因。

3、“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中国的认可和对“一带一路”战略的期待

2017年5月14日至15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隆重举行,论坛达成涵盖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5大类,共76大项,270多项具体成果的成果清单。从民生、食品、农业、教育、卫生、环保、工业发展、贸易促进等领域为沿线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推动南南合作,改善民生福祉,将给各国人民带去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也取得沿线国家和人民的认可与尊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领导人纷纷表示,“一带一路”战略体现了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对推动国际经济治理体系朝着公平、公正、合理方向发展的责任担当,“一带一路”不仅会为相关国家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更将为世界经济复苏提供强劲动力,他们表示十分愿意参与“一带一路”的合作共建。这一意愿从29个国家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以及130多个国家和70多个国际组织的1500多名代表积极参加2017年“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可见一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中国政府的认可和对“一带一路”战略的期待,将推动这些国家对中资企业的大力引进和提供丰厚的优惠条件。沿线国家对华的友好态度以及优惠政策成为促进中国产业集群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转移的主要动因之一。

4、现有的产业集聚合作模式为产业集群转移提供借鉴经验

2008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同意推进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意见》,希望通过境外园区建设促进中国企业“走出去”。截止2015年底,中国已经设立了75个境外园区,分布在34个国家,带动投资近180亿美元,吸引入区企业1141家(其中中资控股企业711家)。“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是中国政府和企业布局海外园区的重点区域,截止2016年8月,中国已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点城市建设46个境外合作园区。各类园区纷纷落户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白俄罗斯等“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和老挝、缅甸、柬埔寨、越南、泰国等“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这些境外园区的发展,为中国产业集群转移提供了东道国政策制度解读、信息服务、法律支持、技术援助、人才招聘与管理等多方面的经验借鉴,提高了中国产业集群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转移的成功率。

5、中国政府的大力支持

中国政府对“一带一路”战略高度重视,成立了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的倡议和新形势下推进国际合作的需要,确定共建“一带一路”的五大方向,提出了“六廊六路多国多港”的合作框架。中国各级政府、各个部委通过制定相关的政策、制度和计划,从基础设施建设、经贸合作、产能与投资合作、金融合作、生态环保合作、海上合作、人文社会等多方面支持“一带一路”战略的成功实施。同时,为了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特别是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中国政府有针对性地发表《中国对外投资合作发展报告》、沿线国家投资指南以及沿线国家的基础数据库,供中国企业到沿线国家投资做决策参考。中国政府鼓励企业“走出去”的政策和制度,有利于中国产业集群转移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6、“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要素禀赋优势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其独特的要素禀赋,在生产资料、劳动力成本、地价等方面具有显著的优势,有利于中国产业集群的转移。“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自然资源要素丰富且分布具有极强的互补性,不同地区自然资源禀赋的丰富程度和种类差异较大,能源化工主要分布在西亚和俄罗斯,有色金属主要分布在中东欧、东南亚和中国,农产品主要分布在南亚和东南亚。南亚、东南亚相较中国具有较低的劳动力成本,使其具有明显的禀赋优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要素禀赋优势也是促使中国产业集群沿线国家转移的主要动力。

三、中国产业集群向沿线地区转移的挑战

1、政策制度不稳,政局易变

“一带一路”沿线的国家中,阿富汗、巴勒斯坦、叙利亚、伊拉克、利比亚、泰国、斯里兰卡等国家政治局面不稳,经常出现政权的更迭。东道政府的政策不稳、政局易变会给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带来风险,也阻碍了中国产业集群的转移。比如,2014年9月,中国主导的斯里兰卡科伦坡港口城项目开工,但 2015年1月斯里兰卡新总统上任后就宣布暂停“科伦坡港口城”项目。斯里兰卡新政府认为该项目涉嫌规避当地法律和环境要求,需要重新评估,并要求中方公司提供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许可证明。同时,专门成立由多部门官员组成的项目评估委员会,继续研究这一项目的可行性。

2、民族文化差异,融合困难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本覆盖四大文明古国的全部区域,各国文化差异明显,中国企业在这些国家投资很容易遇到文化融合的问题。中国企业“走出去”之前的国别研究比较薄弱,具体、有针对性的研究基本没有,很难与东道国文化、制度、风俗等方面充分融合。企业如果不了解投资国的市场、法律、技术水平,就难以有效实现产业集群的转移。

3、整体规划缺乏,野蛮成长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中国一些地方政府将企业“走出去”指标化,盲目鼓励企业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创建境外产业集群合作区,同时赋予针对性的优惠政策,如外经贸专项资金、优惠贷款、税收优惠、招标制度等。导致国内许多企业忽视现实所面临的困难和重大问题,缺乏结合企业实际对境外产业集群进行整体规划,而是一哄而上,招致损失。

4、服务体系欠缺,人才匮乏

尽管近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境外投资政策措施,但对中国产业集群向境外转移缺乏配套政策,并且缺乏为之提供专业化的信息咨询、法律制裁、技术援助的服务体系。中国熟知国际经济金融规则、具备跨国经营管理经验,以及通晓产业集群园区所在地法律、政策和语言的人才也相对不足,高层次的技术和管理人员更是匮乏。中国政府对产业集群向境外转移的服务体系欠缺和人才匮乏是影响中国产业集群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转移重要阻力。

【作者简介】

方志斌,男,管理学博士,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一带一路”财经发展研究中心副教授,经济与管理研究所所长,硕士研究生导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一级)。曾为多家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服务,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实战案例。研究领域: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治理、公共管理、战略管理。在《中国工业经济》、《经济管理》、《亚太经济》等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主持和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产业集群创新发展”、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组织结构变革中的路径依赖与路径突破研究”、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网络经济时代企业组织结构变革研究”等多项课题研究。讲授专题:领导力与团队建设;网络舆情与应对策略;大数据时代与政府治理创新;领导力与领导艺术;危机管理中的媒体应对方法;员工心理调适;博弈论与策略思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