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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一带一路”国家主权债务可持续性研究报告发布

发布日期:2020-04-02     作者:李响      图:钟德清 来源: “一带一路”财经发展研究中心     点击:

4月1日上午,“一带一路”国家主权债务可持续性研究报告发布会在学院举行。学院党委书记韩景义、院长黄世忠、副院长李进西、院长助理黄京菁出席发布会,学院教师参加了发布会。

会上发布的《“一带一路”国家主权债务可持续性研究报告》(下文简称“研究报告”)为“一带一路”财经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的重要研究成果,历时九个多月完成。研究中心主任蔡剑辉主持发布会,并与课题组成员陈智华副教授、翁若宇博士共同展示了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

该研究报告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深入分析了“一带一路”国家主权债务可持续性状况,债务违约的典型特征、影响因素及其对策建议,探讨“一带一路”倡议在改善相关国家主权债务可持续性中发挥的积极作用以及如何更好地推动实现“一带一路”建设的高质量发展。研究成果回应了国际社会对“一带一路”倡议的关注,对“债务陷阱论”进行了有力驳斥。

该报告由三部分组成。上篇《“一带一路”低收入国家主权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报告——基于低收入国家债务可持续框架》,分析和评估了“一带一路”低收入国家主权债务的承债能力、可持续性风险,探讨了主权债务可持续性的决定因素和“一带一路”倡议对沿线低收入国家主权债务可持续性的影响,并对14个沿线低收入国家进行了国别案例研究。中篇《“一带一路”国家主权债务违约风险研究——基于主权债务历史违约的特征事实》,梳理了69个国家主权债务违约历史(1970年至2010年),挖掘主权债务违约的典型特征,以此为基础构建违约风险预警模型,探究债务违约的重要影响因素及违约阈值迥异的原因。基于预警模型,对“一带一路”沿线37个中低收入国家2013年前后违约风险变化进行评估,并通过对典型争议国家斯里兰卡等的案例分析驳斥西方的“债务陷阱论”。下篇《“一带一路”国家主权债务可持续性的政策框架——国际规则与中国对策》从政策框架设计的角度,梳理回顾了主权债务的相关国际规则,探讨我国主权债务借方、贷方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对“低收入国家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LIC-DSF)的主要缺陷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思路。

院长黄世忠对研究报告进行点评。他对课题取得的研究成果予以高度肯定。他指出,该研究的重要意义在于,用强有力的证据驳斥了“债务陷阱论”这一论调,为中国开展对外经贸合作,识别“一带一路”国家债务风险并制定相应对策,更好地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很有价值的参考。下一步,课题组应继续完善报告,积极开展成果的延伸、转化和传播,以多种形式对外发出“一带一路”财经发展研究中心的声音。

学院党委书记韩景义做总结讲话。他首先肯定了该研究课题取得的扎实成效和课题组成员付出的辛勤努力。他指出,“一带一路”倡议秉承“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得到了多数国家的积极响应,但国际社会上也存在不少抹黑的声音。本次报告能够拿出有力的事实依据对这些抹黑言论进行有力驳斥,帮助对外增信释疑,提供政策建议,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接下来,应抓紧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决策者的参考依据,并结合全球疫情冲击等新变化、新形势开展后续研究。继这项成果发布之后,“一带一路”财经发展研究中心还要为下一步工作做好详细规划,制定清晰合理的路线图,积极服务国家战略,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建言献策。